突泉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综合楼于2016年初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为7000余平方米。
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41个,实有人数33人;事业编制8个,实有人数8人;财政供养人员2人。现有党组成员5名,检委会专职委员3名。
有3个业务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2个综合行政部门:办公室、政治部。1个下设机构:司法警察大队。
突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盟检察分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锐意进取,团结拼搏,各项检察工作蓬勃发展。
先后被自治区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连续多年被自治区文明办评为“全区文明单位”,被兴安盟委行署评为全+盟“十佳政法单位”,连续多年被兴安盟检察分院评为全盟先进基层检察院。党总支连续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先进集体,全盟检察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原控申接待大厅连续多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区文明接待室”和“文明示范窗口”等称号。团支部被评为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有一名干警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二等功。
峥嵘岁月,已成过去;婀娜风物,还看今朝;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在新的征程中,突泉县人民检察院将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拓展思路,不断推动突泉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突泉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