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在突泉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突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丽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突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盟检察分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做到依法履职有作为、服务大局有担当、推进改革有力度、党建队建有成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迈出新步伐
——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全年共批捕“两抢一盗”案件22件27人、批捕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17件19人,提起公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78件79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15件21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同时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民营经济的契合点,通过走访内蒙古鑫泰建筑有限公司、金鹿运业通达运输公司等我县大型民营企业,了解企业法律诉求,不断构建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新模式,彰显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
——依法守护生态突泉。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5件5人。与综合执法局联合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活动,督促市区内各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提高县城内空气质量。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件,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的草原265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等污染个体户28家,督促拆除违章建筑3000余平米,清除生活垃圾420余吨,使生态检察成为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把反腐败作为应有的政治担当,转隶不减责,减员不减力。严格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与监察委会签《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暂行办法》,实现检察权与监察权的有效衔接。应邀或主动介入监察委职务犯罪案件6件,就案件定性、调查方向等向监察委提出意见,确保案件在移送起诉后快速、高效办理。全年共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提起公诉2件3人,判决1件1人。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展示党和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全年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专题学习6次,党组会专题研究专项斗争工作4次,领导小组向县委政法委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报》23期。发挥派驻检察室、驻村工作队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办理并移送法院涉恶案件2件32人。强化参与源头治理,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在办理刘某某等14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采矿、敲诈勒索案件中,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对采砂行为的监管力度,防止该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滋生蔓延。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突破
——刑事检察工作有了新业绩。坚持把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贯穿到批捕、起诉等环节中,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2件149人,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88件121人,同比增长8%。受理各类公诉案件243件325人,审结224件296人,提起公诉220件290人。依法办理了乔某某合同诈骗案、孙某某寻衅滋事案、焦某某骗取贷款案等影响较大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在维护公平正义中体现检察价值。
——检察服务工作有了新举措。践行“枫桥经验·检察版”,建成了全盟首家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等为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致力抓好“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为贫困户张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66679元,再创我院刑事被害人救助金额新高,该案系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后全盟首例扶贫领域司法救助案件。
——保障民生民利有了新动作。与农牧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业生产物资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6人。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县域内商业集中区及生鲜市场、冷库进行安全检查,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三、牢牢把握宪法定位,检察监督再创新业绩
——做优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全年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21件21人,同比增长425%。提出抗诉3件,同比增长200%。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同比增长11%。纠正漏罪15人,同比增长36.4%;纠正遗漏同案犯26人,同比增长62.5%。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数量再创历史新高。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1件,同比增长50倍,挽回国家经济损失390余万元,恢复植被486.32亩。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2018年9月开庭审理的于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愿意承担补植复绿责任,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做实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37件,同比增长128.3%;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35件,同比增长192%;办理审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填补我院同类案件空白;办理执行监督案件91件,同比增长127.5%。部署开展专项监督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共帮助18位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34万元。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探索建立了“124” 行政检察监督模式,凸显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新作为、新担当。县委主要领导在我院报送的《行政履职检察监督工作专题报告》上作了批示。
——做强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强化监管活动、监外执行罪犯的法律监督,全年向监管场所、司法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28份,同比增长64%;《纠正违法通知书》36份,同比增长20%。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且全部被采纳,同比增长27%。其中,办理的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四、坚持党建引领带动,政治站位站出新高度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盟检察分院党组的决策部署,及时汇报重大职能活动、重要案件办理情况和检察工作发展的重大事项,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接受盟检察分院党组的政治巡察,针对巡察组反馈的6项14类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时限。截止目前,所有巡察反馈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扎实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强化党组自身建设。切实担负起政治领导责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着力维护党组集体领导形象。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定期组织学习、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话语权。通过检察长讲党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带头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年共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2次,组织集中学习研讨10余次。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通过召开专题党建会议、开展“七一”特色党日活动等,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组织开展“新时代·新青年·新征程”庆“五四”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牢记职责使命”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等,使“党建+”成为党建工作新常态。与新华社区、帮扶村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法律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增强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意识。2018年,我院党总支被评为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先进集体、全盟检察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五、坚定不移强化自身建设,检察队伍呈现新面貌
——用严管厚爱培育队伍之根。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党内法规和检察机关纪律禁令的学习,确保干警看准红线、守住底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警示教育大会、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会议等,敦促干警自重、自省、自警。组织学习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专题片,引导干警争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检的行动楷模,确保不出事、能干事、干成事。全年无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体现从优待检。组织开展“牢记使命担当·展现巾帼风采”庆三八活动、重阳节慰问退休老干部等,增强干警的职业尊荣感,彰显新时代检察温情。2018年,解决了1名干警的副科级职级待遇,有1名干警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有5名干警被盟检察分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用改革要求锻造队伍之本。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142件。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环节审前把关、过滤作用,全年共不批捕24件28人、不起诉3件5人,有效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第二批入额工作,遴选出了3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法办案水平高的员额检察官并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持续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智能语音系统、检委会子系统投入使用。OA办公系统、检务通APP正式运行,实现“指尖”上高效办公,不断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用透明公开提升队伍之信。通过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基层群众代表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直观认识。充分发挥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全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10条;公开法律文书133份,同比增长10.5%;发布微博微信200余条,同比增长150%;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00余条,同比增长310%。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年共接待律师网上预约阅卷28件,同比增长40%。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精准对标大局、服务社会发展,办案数量再创新高,办案质效显著提升!突泉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项成绩,每一次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爱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机制、措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二是法律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发力,敢于监督的意识、善于监督的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三是检察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匮乏等问题日益突出。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下大气力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深化之年。我院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在县委和盟检察分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服务大局为主线、维护稳定为要务、强化监督为使命、深化改革为牵引,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提供检察方案。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切工作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实际创新推动工作。严格执行县委的重大决策和要求部署,主动请示报告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铸造干警绝对忠诚、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品格。切实做到与县委中心工作同向,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行,与法治突泉建设同步。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工作贡献度。进一步深化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增强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有效化解风险、促进发展。以更大力度服务非公经济,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持续打击面上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与相关部门一道,加大对涉众型犯罪、电信网络、食药环境、涉农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检察办案附加值。
三是坚定不移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全面履行好法律赋予新的侦查办案和公益诉讼职能,突出法律监督主业,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以促进规范司法、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四是坚定不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继续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继续优化办案组织建设,抓好办案机制的“精装修”。强化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案件倒查,推动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端正用人导向,推进办案团队建设,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强化育人导向,注重培养领军人才和专业型人才,形成合理检察人才梯队。严实管人导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坚持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努力建设一支有灵魂、有温度、有能力、有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找准坐标、抢抓机遇、忠诚履职、行稳致远,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检察事业精彩篇章,为服务突泉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