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3日在突泉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突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丽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突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服务大局助发展、打击犯罪保稳定、强化监督护公平、维护法治彰正义,以昂扬的状态、奋进的姿态、赶考的心态,为突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记职责使命,发挥检察职能,护航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精准服务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我院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为突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助推重大风险防控,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9件35人,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助力精准脱贫,为低保户刑事被害人敖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按照县委的要求,扎实做好马吉拉湖村、大青山村定点帮扶工作,认真落实“一争三扶六到户”,确保定点帮扶村实现高质量脱贫。助攻环境污染防治,办理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43件46人,督促恢复被非法开垦和占用的草原209亩,成效明显。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年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党组会议3次,领导小组会议9次,开展扫黑除恶知识专题培训3次,知识测试3次。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17次。办理包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18人。2019年5月28日,县法院完全采纳我院指控意见,对18名被告人全部做出有罪判决。坚持深挖彻查和“破网打伞”并举,经县纪委监委向科右中旗纪委监委移送该案涉嫌“保护伞”线索5人,其中4人作出党纪政务处分,1人给予诫勉谈话。向科右中旗市监局、民政局、林草局、巴彦淖尔苏木制发检察建议4份均得到回复。
持续发挥反腐败检察作用。作为反腐大军中不可或缺的一员,我们从未懈怠。与县纪委监委建立协作配合、线索双向移送反馈等机制,细化和规范案件办理司法程序,实现了监察委职务犯罪调查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审查的无缝对接。组建了职务犯罪专业办案组,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并对县纪委监委办理的案件全部做到提前介入,就犯罪事实、调查取证等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受理县纪委监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10人,年内全部审结。
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组织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检察开放日,邀请县工商联主要领导、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听取如何保障民企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出台相关制度,为企业排除法律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在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上久久为功,在保障营商环境“硬需要”上驰而不息。全年共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件4人,依法平等保护了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权和自主经营权。
二、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紧抓法律监督第一使命不懈怠,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1件187人,同比增长25.9%和25.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5件348人,同比增长17.3%和6%。在办理崔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对公安机关分批次报捕的涉案嫌疑人,本着既要保证案件质量又要提高办案效率的原则,均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院交办的一起涉黑案件,及早提前介入,夯实证据基础,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新《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重在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我院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在该制度实施中切实承担起主导责任,发挥好主导作用。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17件135人,适用率53.8%,居全盟六个旗县院之首。9月16日,全盟刑事检察重点工作推进会在我院召开,我院在此次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同时,我院认真总结认罪认罚工作经验,形成了《浅谈基层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问题及建议》在《内蒙古检察》刊登,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生根贡献理论经验。
强化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全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向监管场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办理监外执行违法违规案件32件,纠正漏管4人,制发检察建议2份,保障了刑罚执行效果。根据国家主席特赦令,对县司法局报请的8名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的特赦工作进行审查与全程监督,确保做到“不错放一个,不漏赦一个”。
三、提高政治站位,延伸诉讼触角,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
始终坚持党委领导。积极向县委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紧紧依靠领导机关的重视与支持破解难题、推动工作。2019年5月9日,在我院召开了全县公益诉讼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屈振年多次听取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筹备情况汇报。县长耿天良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此次会议是全盟首次以党委政府名义在检察机关召开的并由各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公益诉讼工作会议。人民网、人民监督、正义网、内蒙古检察等媒体都予以了报道。
精准发力重点领域。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7件,办案数走在全盟检察系统前列。其中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8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件、英烈权益保护领域案件1件,实现了五大领域全覆盖。
注重提升监督效果。牢固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诉讼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全年共督促有关部门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36.41万元,收缴土地复垦保证金700万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对我县烈士纪念碑严重风化、字迹模糊,陵园烈士墓杂草丛生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修缮,维护了英烈尊严。该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四、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深化改革,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
科学整合规范内设机构。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要求,立足一线办案定位,以优化职能配置,推进扁平化管理为主线,突出办案机构的业务属性和特征,采用“3+2+1”模式,将原有的13个内设机构合并调整5个内设机构和1个下设机构,高质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新调整的内设机构稳定妥善运行,推动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新突破。
全面强化办案组织建设。以司法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完善办案团队的设置运行办法,对检察官办案组进行了“精装修”。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由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全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补充侦查等相关工作,既凝聚了办案团队力量,又明晰了办案职责权限。
狠抓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实。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权责,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入额院领导全部到一线轮案,直接阅卷、提审、出庭,全年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17件,占案件总量的20%以上。实现了机构整合、职能优化、业务突出的改革目标。
五、围绕时代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定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执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度重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筑牢检察工作的政治根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坚持以支部活动为载体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在三八节、五四青年节等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与党建联系点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活动,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加强作风建设。党组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纪依规开展工作。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强化内部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责任传导,召开检察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警示教育大会、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大会、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等,夯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防火墙”。我院全年没有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强化能力建设。定期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的各类培训调训、技能竞赛,充分运用最高检“检答网”开展业务自学。我院更加注重自主培训,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邀请专业教师为干警讲授书法知识等,取得了明显成效。组织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北京、宁夏、山西等地学习考察30余人次,参与人数占全院干警的50%以上。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场所建设力度,建设完成了体育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不断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精准对标大局、服务社会发展,办案数量再创新高,办案质效显著提升!我院连续12年被自治区文明办评为全区文明单位;2019年团支部被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评为红旗团支部;第四党支部被盟委组织部、盟老干部局评为“五有五好”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排球队在全盟检察机关第五届“正义杯”排球比赛中夺冠。有一名副检察长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司法警察大队的《执行首例留置转拘留案件押解任务》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司法警察优秀执警案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突泉检察团结一心、只争朝夕的结果,同时更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致以崇高地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还需提升,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如何履行好政治性极强的检察职责,更好地服务党的事业,服务县域发展,服务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需要突泉检察再思考、再发力;二是在扫黑除恶工作方面,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所处的位置和职能,做好承前启后和良性循环是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同时“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匮乏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改善,尤其是近些年公务员考录人员中很大一部分为非突泉户籍,队伍的不稳定性与检察业务发展要求的稳中求进不相适应。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的关键之年。202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监督工作水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自觉将检察工作摆到全县中心工作中去谋划,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重要部署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厚植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根基。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做全面依法治县的践行者,以切实行动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用工作实效来诠释对党对人民对宪法法律的忠诚。
(二)聚焦主业强监督。做优刑事检察,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行使“不捕”“不诉”的检察职能,持续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和减少社会对立面。做强民事检察,以人民反响强烈的问题为着力点,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与法院形成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主动性,完善监督手段,在维护政府形象同时,与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做好公益诉讼,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得到修复为宗旨,把诉前监督作为监督的常态,严格执行诉前程序,为公益诉讼制度完善贡献基层检察经验。同时,牢牢抓住检察业务核心数据这个指挥棒,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努力消除空白点、扭转下降点、提升持平点、保持增长点,使“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三)履职尽责强效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细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权运行新机制。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以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打击破坏环境资源、食品安全类犯罪等专项工作,加大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参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煤炭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破坏疫情防控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自觉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持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检察服务为中心,拓展12309平台建设,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和诉源治理等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四)持之以恒抓队伍。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继续打造阳光检察工程,做好“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工作,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办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办案团队建设,实现专业化、集约化、扁平化管理,同时注重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书记员梯队建设,做好人才队伍衔接。加强智慧检务建设、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为检察监督“减负”“增能”“换挡”“提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完善案件质量监督制约机制,注重监督的常态化、长期化。切实在“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纪律作风、过硬本领”四个铁一般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一支出口就能说、提笔就能写、有案就能办,有灵魂、有温度、有担当的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推动突泉检察进位升级。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汇聚心往一处想的智慧,凝聚劲往一处使的力量,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用担当和实干奋力谱写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努力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