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突泉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突泉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朱丽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兴安盟检察分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强力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共批准逮捕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刑事犯罪案件19件21人;审查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8件60人,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五年来,我们深入探索“法律监督+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三位一体的环境资源保护新模式,受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5件91人,提起公诉68件72人。针对个别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宣告缓刑人员再次复耕,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刑罚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对4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拉网式清理排查。对存在复耕现象的人员,及时建议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警告或撤销缓刑,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发引用,在全国范围推广。
三是以公益诉讼为抓手,为保障“绿水青山”积极贡献检察正能量。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县委部署,持续加大生态检察力度,以实际行动推动依法治县向纵深发展。2017年,我们针对个别乡镇所属的草原被非法开垦,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致使被破坏的植被未得到有效恢复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授权,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调查核实、固定证据,发出我盟首件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目前,鉴于该机关履职情况,我们已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二、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公平正义,积极推进平安突泉建设
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五年来,我们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432件589人,经依法审查,批准逮捕336件468人。受理各类公诉案件921件1198人,提起公诉777件946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五年来,我们牢牢把握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总基调,大力推进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全力搭建“一站式”涉检信访平台,在全盟率先实现了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盟检察分院涉检信访平台的互联互通。控申接待大厅连续9年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区文明接待室”称号,2017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文明示范窗口”。在实现派驻乡镇检察室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人员力量、优质办案资源向基层一线汇聚倾斜,受理群众举报300余件、1600余人次。
三是加强司法救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我们综合运用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方法,在政策框架内对多名刑事被害人实施了救助,有力地化解了潜在的社会矛盾。如2017年,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失去劳动能力的被害人付某某父女进行了司法救助,一次性发放救助金5万元。
三、在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中取得新业绩,切实担当起检察机关反腐重任
一是坚持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五年来,我们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7件125人,立案53件97人。其中,查办涉及贪污挪用惠农领域案件占贪污贿赂类案件总数的80%,有力地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我院立案查处的盟直正科级干部康某涉嫌挪用、贪污案,涉案金额近百万元;保安沼监狱七监区原监区长杨某涉嫌玩忽职守案、狱警付某某受贿案、三监区原监区长刘某某涉嫌徇私舞弊减刑案等,在全盟范围形成震慑效果,占全盟查办监狱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强,对隐形的监狱灰色产业链予以沉重打击。
二是坚决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我院主动与县纪委对接,做好人员、机构、案件线索和办案装备的划转工作,把改革蓝图转化为具体实践。在积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检察环节各项工作的同时,做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不减、工作不断、队伍不散。2017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0件24人,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服从服务大局的政治本色。
三是在预防职务犯罪上下真功,见实效。五年来,我们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打击与保护并举,共开展警示宣传活动300余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3000余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200余次,特别是围绕县委重大工程,如春州蔬菜批发城建设开展专项预防,成效显著。创新预防宣传模式,通过拍摄廉政微电影、创作廉政漫画、建设网上警示教育平台等形式,不断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质效。我院组织筹拍的廉政微电影《心灵的守护》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微电影大赛优秀奖,升级后的警示教育基地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百优基地”。
四、在检察监督中彰显正义,全力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一是强化对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五年来,我们严把立案监督关口,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0件5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7件19人,监督撤案15件19人。其中,由我院立案监督的石某某合同诈骗案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被告人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为进一步规范基层派出所执法行为,我们成立了全盟首家派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室,为全盟检察机关延伸监督触角提供了经验,贡献了智慧。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其中任某某故意杀人(未遂)案,刑期由有期徒刑5年改判为10年。
二是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五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检察监督力度和效果,向刑罚执行的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0余件次,书面纠正违法30余件次;向办案单位发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60余件,均被采纳。其中,王某(涉嫌聚众斗殴案)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入选全国精品案例。我院立案查办的扎赉特旗音德尔镇司法所两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为全区首例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查办的社区矫正领域玩忽职守案。
三是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五年来,我们针对社会热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构建以提请抗诉、纠正违法、支持起诉等各种方式综合运用的法律监督格局。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10件,支持起诉22件,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其中支持起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填补了我盟民行工作的空白。办理民事申诉案件26件,执行监督案件68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0件。建立了行政案件随案旁听机制,实现了对疑难复杂行政案件审判活动的全程监督。
五、在改革创新中激发新活力,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按照司法规律优化配置人力资源。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员额检察官改革要求,择优遴选出17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首批员额制检察官,全部分派到司法办案一线。同时,为充分调动和激发一线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了与工作职责、工作实绩相匹配的绩效考核机制,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明显提升。
二是明确司法办案责任。五年来,我们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了相关的配套制度 40余项,有力保障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案件独立作出决定的权力,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三是构建“扁平化”管理新格局。五年来,我们坚持“整合资源、优化职能”的原则,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在全盟检察机关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淡化行政管理色彩,实现了人员配备、办案资源的最优配置,相关经验做法被盟检察分院在全盟检察系统推广。
六、在强化自身建设中释放新动能,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五年来,我们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要职能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传达等系列活动。围绕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狠抓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把党支部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是打牢基层基础。五年来,我们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在职级待遇、经费保障、“两房”建设等方面的关注和支持,持续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围绕推进电子检务工程,顺利完成新技侦综合楼内检察专网分级保护、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庭审指挥中心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建设,队伍整体精神面貌持续向好,检务保障水平再上台阶。
三是大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素能。五年来,我们持续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不断优化提升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县级以上各级各类培训300余人次,不断提升了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优化了干警的能力结构,50余名干警被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表彰奖励。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深化检务公开。五年来,我们积极搭建“阳光检务”平台,拓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方法和途径,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共累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200余人次,举行检察开放日10余次。公开法律文书450余份、案件信息1100余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均走在全盟检察系统前列。
通过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突泉县检察院的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均取得了显著成效。连续五年被自治区文明办评为“全区文明单位”,2015年被盟委行署评为全盟“十佳政法单位”,连续2年被兴安盟检察分院评为全盟先进基层检察院, 2017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反贪污贿赂局被自治区检察院荣立集体二等功。在“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工作中,监所科长王海清同志因工作突出被最高检通报表扬,2017年被自治区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检察整体工作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马永胜检察长的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们团结奋进、务实苦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倾力帮助。
各位代表,寒暑易节,春秋五载。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有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社会公认度和群众满意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以及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我县检察工作也必将进入新时代、负起新使命、踏上新征程!未来五年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工作主题,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为突泉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全面高效的法治服务。
围绕上述要求,2018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着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着力服务县域经济,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健康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突出抓好党的建设,把牢检察机关正确的政治方向。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把检察工作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继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在执法办案、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队伍建设当中,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我院落地生根。要严格执行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的模范引领作用,抓住“关键少数”,持续反对“四风”。
二、深入推进平安突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对侵犯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主体合法权益。坚决落实县委关于坚持新发展理念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综合运用打击、教育、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努力呵护绿水青山,为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探索符合我县特点的检察工作方法,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用实际行动维护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三、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深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及量刑畸轻畸重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加强法律监督。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切实加大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认真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坚决监督纠正冤假错案。更加注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继续开展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帮助被害人解决基本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等特殊程序,重点关注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服务监察体制改革大局,探索建立与县监察委员会密切衔接的工作机制。准确把握在公益诉讼中的角色定位,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合理确定诉讼范围,正确选择诉讼方式,对环境污染、破坏资源等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坚决提起诉讼。
四、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检,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于检察队伍建设全过程,全面强化队伍思想政治、能力素质、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干警坚守法纪,不逾越红线,努力打造有担当敢作为的检察队伍。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围绕司法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紧扣检察权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快构建精细化管理、动态化监督、科学化考评的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改革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行使。强化实战练兵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干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用实际行动和工作实效来诠释检察机关对党对人民对宪法法律的忠诚。
五、着力构建智慧检务,加快推进科技强检步伐。聚焦司法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按照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以“互联网+检察”为指导,以坚持工作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建设检察大数据平台为重点,全力推动检察信息化与司法办案、检务管理、综合保障的深度融合,积极构建以案件综合管理、在线学习教育和机关综合管理等多个智能平台为主体,以“智慧办案”和“智慧管理”为两翼的智慧检务体系。在练好“内功”的同时,加快信息网络中心建设,初步实现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的互联互通,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确保检察权阳光运行。更加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执行和落实情况。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及时通报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面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广泛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及时传递突泉检察好声音、法治正能量,树立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启航新征程。过去的五年,是县检察院奋力拼搏、务实进取的五年,是突泉检察工作高位发展、不断提升的五年。今后的五年,是检察工作面临更多机遇、接受更多挑战的五年,也将是县检察院谋划新思路、再创新辉煌的五年。在新的征途上,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的决议,不忘初心,扎实工作,牢记使命,砥砺奋进,不断以更主动的服务、更优良的作风、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全县人民的厚望和期待,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的突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