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王海清
在检察机关进行职能调整、机构改革的新形势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已形成,公益诉讼已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四轮驱动”之一。自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有力的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困难,在审视问题的同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力求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发展。
一、公益诉讼制度的由来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项创新性设计。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专门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5年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内蒙古等十三个省、市、自治区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7年7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8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公益诉讼作出了明确规定。2018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规范指导和有力支持。
在两年试点期间,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00余件。在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万余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211万亩,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30亿元等。
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案件涉及的领域还有待进一步扩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确定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都有一个“等”字,需要结合我县社会热点问题、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稳妥、积极去尝试“等”外。二是如何处理与行政机关、法院、监察委等部门的关系上,完善配合机制上,推动保护公益共同体构建上思路仍不够开阔,举措不够多。三是公益诉讼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证据的调查、取得、固定需要行政机关等相关部门给与支持、配合和保障。四是在智慧检务和科技强检方面,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案件办理的深度融合,尤其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建设“两法衔接”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网上移送、办公、执法动态交流以及业务研讨、案件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五是在破解生态修复工作实效难题上,需勇于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在损害鉴定、修复治理、诉前程序等环节协作联动。六是队伍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公益诉讼工作要求。公益诉讼案件,以及涉及生态环境、食药领域的批捕起诉刑事案件,尤其公益诉讼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可以说对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要求非常高。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急需培训学习,练内功、强素质。
三、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面临难点问题的意见建议
(一)讲政治、顾大局,全面提升担当意识。依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从“公益之诉、平等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高度,树立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作为新坐标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意识,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紧密结合,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持续聚焦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公益方面的获得感,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检察方案、贡献检察智慧。及时将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敏感案件向上级院、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进行汇报,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强沟通、重协调,全面提升两法衔接水平。进一步强化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坚决摈弃“此消彼长、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的思维,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和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实现执法信息的共享。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公益诉讼庭审、案件评议,争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也向社会传递“法治社会谁都不能任性、违法者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的强烈信号”。
(三)强办案、重规范,全面提升精准监督能力。针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程序流转,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以及起诉标准把握不统一等问题,进一步细化立案审查、调查取证等程序标准,让相关部门既“一目了然”又“胸中有数”。提高检察建议的精准度和针对性,便于相关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在规范化办案的同时增强检察建议的说理性,让刚性的建议,赋予更多的检察柔情。同时,依法加强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做好公益诉讼的后半篇文章。在做好上级院安排部署的专项活动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做实自选动作,适时开展食药等领域专项监督活动。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专门补植复绿基地并设立专项基金,将该基地建成补植复绿实施点、警示教育宣传点、生态恢复治理点。
(四)强队伍、重基础,全面提升执法团队素质。在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深度和广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练内功、增活力,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积极推行“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培训模式,借助“外脑”解决专业难题,提升检察干警自身业务素能。充分利用内设机构改革的有利契机,继续精选强配公益诉讼办案力量。坚持刀刃向内,对办案人员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在思想、能力、作风、组织和制度上狠抓检察自身建设,把规范司法行为贯穿公益诉讼工作始终,真正让谨慎用权、规范司法成为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