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和“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盟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9月2日,突泉县检察院、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情况专项检查。突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高峰,突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任建平,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检查。

此次检查,实地查看了位于突泉县突泉镇和学田乡的革命烈士陵园,对照“信息校核、规范修整、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的工作标准,围绕烈士纪念设施现状、保护范围、管理缺失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突泉县检察院将针对本此次检查发现的革命烈士纪念碑标准不够、级别较低、无醒目标识等问题进行下一步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提升突泉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为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捍卫革命烈士奉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