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整顿和规范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助推医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并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2月22日,突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未检部门开展医疗美容行业法律监督行动。
经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多家美容院、护肤中心、美发、美睫、美甲店通过抖音、微信等自媒体以及店内外张贴海报等方式宣传医疗美容活动,开展“点痣”、“打耳洞”、“去文身和文眉”等医疗美容项目。这些店家在不具备医疗美容从业资质的情况下,从事运用手术、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美容项目,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可能会危害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同时,辖区内部分美发、美睫、美甲店提供文身服务,但未在店内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违反法律规定,个别文身店还存在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突泉县人民检察院将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及时推动行政机关加强对医疗美容领域的监管力度,通过多部门共同发力,严厉打击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和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医疗美容领域安全防线,促进辖区内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公益诉讼检察官提醒您:
医疗美容本质上是医疗行为,医疗美容机构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能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如遇到医疗美容相关侵权问题,除拨打12315热线和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外,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线索,如经审查发现存在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同时,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