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委书记张双城对突泉县检察院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监督工作报告作出批示:检察院数字化监督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县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监督工作走深走实,突泉县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数字检察充分融入业务办案为抓手,在行政检察领域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行政检察专项监督工作。
聚焦监督任务,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为解决好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中凸显的社会治理问题,守护好我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突泉县检察院压实“一把手”责任,检察长参与安排部署,聚焦“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涉刑人员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校车安全”等专项活动,于今年3-7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中充分运用数字检察辅助办案的方式,开展法律监督工作。通过“调取数据-梳理数据-分析数据-数据碰撞-调查核实”的路径锁定可疑线索,并针对交管部门执法漏洞-应吊销而未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校车安全隐患等问题,以穿透式监督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规执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聚焦监督重点,推动监督走深走实
突泉县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运用大数据辅助办案,针对近五年来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个别案件中存在的交管部门应吊销而未吊销涉刑人员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向突泉县公安局送达检察建议。通过“检察建议+听证”的方式,加强与县公安局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督促其规范执法,进一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在建立“督促交管部门吊销涉刑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基础上,依托大数据开展了校车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案组通过比对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掌握的校车司机信息以及校车公司实际的校车司机信息,发现4名校车司机与登记不符,2名校车司机已满60周岁,主管单位间信息不对等,无校车标识牌等问题。为形成校车安全保护合力,突泉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通过诉前磋商的方式解决在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用“整体作战”的方式提升办案质效,推动校车安全社会治理,护佑广大中小学生的平安上学路。
聚集监督力量,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涉刑人员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校车安全问题,我院通过检察建议、诉前磋商的方式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形成良性互动,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非某个行政机关的特定职责,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共同严格规范执法,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堵塞监管漏洞。故建议各责任部门间要紧密协作,同向发力,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案件会商等方式实现行政执法间的密切配合,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绝不是“一时性”“突发性”问题,需要我们长期关注,持续发力,下一步,突泉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与责任部门协作配合,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